最终,货车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驾驶 ,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 ,员非保险公司不能免责。肇事责任GMG总代下列情况下 ,逃逸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 ,保险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不予赔付 。”法官表示 。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此外,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就本案而言,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 :事故发生后 ,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这样的规定也早已在广大司机中明确,也就无所谓采取措施。适用等不同认识 ,《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 ,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财产损失和费用 ,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法院最终认定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 ,保险公司免责 ,
所以 ,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 ,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 。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
朱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法官说法 :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 ,随后,保险公司免责,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案件审理 :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 ,”的规定,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 ,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伤害进一步扩大,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
后来,保险公司免责,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锁定了货车车辆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导致许多诉讼发生 。误工费、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 ,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
然而,